各学习中心、教学点、各位同学: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绩管理工作流程,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保证各项成绩的准确性、公平性和权威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 号)及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 号)等文件精神,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制定《西安交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绩管理办法》《西安交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过程性考核成绩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文件,对成绩记载、评定、公示、复议、核算等环节进行了详细介绍,明确了过程性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核成绩的占比,对补考及重修成绩也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学生及时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

请各学习中心、教学点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认真执行。详细内容见附件。

附件:

1.《西安交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绩管理办法》

2.《西安交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过程性考核成绩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