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习中心及教学点: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西交继〔2018〕47号(以下简称《表彰办法》)精神,现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远程教育:高起本1903、1909入学批次;专升本、高起专2109、2203入学批次取得学籍并于2024年1月、2024年7月按期毕业的在册学生。
2.成人教育:2024年1月、2024年7月按期毕业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按照《表彰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生日常综合表现评选。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关心同学,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加学院活动,各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事迹具有感召力。
2.有较强的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3.远程教育学生在校期间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 70分及以上且无补考现象,成人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全班前30%以内且无补考课程。
4.被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具有优先评选资格:
(1)在籍期间被评为优秀学生;
(2)获得科研成果奖或承担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成绩;
(3)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二)根据《表彰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先进个人评选:
1.违法违纪受到学校、本人所在单位及教学点纪律处分。
2.严重损坏教学、实验设备等公共设施及财物。
3.无正当理由欠缴学费。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学习中心及教学点按照评选要求进行初评、初审,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20日前将初评结果报教务部学生科。
2.学生科于6月25日前完成汇总审核,经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小组审查后,提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3.学院对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
四、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填写说明
(一)个人履历: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学号、照片(近期1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和生活照若干)、学习层次、专业、所属学习中心或教学点、工作经历、联系电话等。
(二) 学习感悟:主要介绍优秀毕业生的求学历程、感人事迹、学成毕业后在社会实践中的突出表现及教学点在其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要求学生自己填写)。形式以记叙文和散文为主(诗歌除外)题目自拟,篇幅以500—1500字为宜,内容应紧密联系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晰、语言通顺、真实原创。
五、评选要求
凡申请参加评选的毕业生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规定时间向所属学习中心或教学点提交申请材料。
1.各学习中心或教学点请于2024年6月18日前将《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信息汇总表》《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电子版提交邮箱:3615450@qq.com;
2.纸质版于6月20日前邮寄至学院。
收件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翠华南路137号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教务部学生科
收件人:赵景霞老师
联系电话:029-82668194;13324562782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信息汇总表》
2.《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