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西交继采招(2024)J021

项目联系人:魏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29-82657712

项目实施部门:综合保障部

采购方式:院处磋商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名称:西安交通大学学术交流中心电梯维修服务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完成维修

3.最高限价:30万

4.技术配置与服务要求:

4.1实施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兴庆南路1号西安交通大学学术交流中心

4.2维修方式:本次维修服务为交钥匙服务

4.3维修服务内容

对西安交通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共5部乘客电梯进行维修:A座2部(A号、B号),电梯品牌:莱茵;型号:LME3100;速度:1.5 m/s;载重:1000公斤; 层站:4/4/4 ;E座2部(C号、D号),电梯品牌:莱茵;型号:LME3100;速度:1.5 m/s;载重:1000公斤; 层站:8/8/8 ;E座1部(员工电梯),电梯品牌:东芝;型号:ELCOSMO-V;速度:1.0 m/s;载重:800公斤; 层站:8/8/8 (具体维修内容详见附件5)

4.4维修要求

4.4.1按照维修内容进行维修(附件5)。包括但不限于对电梯的曳引系统、轿厢与对重系统、导轨与导轨架系统、门系统、安全保护系统和电气控制系统等进行全面大修,以确保电梯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4.4.2必须保证所提供的配件为原生产厂家确认的符合国家要求的合格产品。

4.4.3维修期间,维修单位须在一楼门厅加围挡,确保现场安全。维修应分批次进行,每次维修需预留合理的电梯数量保证学术交流中心临时用梯需求。

4.4.4维修后电梯须达到年检合格标准。

4.4.5维修单位必须在维修前向电梯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局特设科完善备案告知手续。

4.4.6本项目质保期自“附件5”维修项目所列配件验收移交日起2年。

4.5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的原因和责任造成误工,乙方应按照每天500元向甲方支付误工费。

5.付款方式:本维修项目完工并经甲方整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2年内维修项目(附件5)所列配件工况正常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

7.验收标准:依照“附件5”所列维修更换配件观感、运行工况、电梯运行平稳正常为验收标准。

二、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能独立完成磋商文件要求;

2.必须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3.投标人须授权合法有效的人员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4.最终验收以采购人(或质检部门)测试结论为准;

5.必须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对于由产品或服务引起并确认需由中标方解决的问题,中标方须在规定时间内负责解决;

6.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自行完整地提供本项目所有服务,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项目全部或部分分包或转包;

7.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维修服务经验证明文件(维修保养合同)。

三、投标须知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要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所编标书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条款制作投标文件,不得缺项、漏项。

2.投标人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须提供相应维修电梯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维修、升级);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要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4.报价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市场价自主报价并填写《投标报价书》(附件1)与《西安交通大学学术交流中心电梯维修项目清单》(附件5)。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按照维修清单固定报价,报价须包含本项目按照相关施工规范交付使用及质保期内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数量、单价、参数、规格、型号、总报价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5.附件1与附件5一式五份单独打印,《投标报价书》简明列述投标报价、完全响应标书内容承诺及超出标书范围的额外服务承诺等。

6.投标人可向采购人索取与招标相关的其它文件。

7.投标人要自行检查所收招标文件是否齐全,若有遗漏,要立即告知采购人补正。

8.采购人发出的招标文件若有变动,将以邮件方式及时通知投标人,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

9.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内容如有涂改、不详或无印章(公章或法人印章)者,均视为无效。投标书按规定封存后,应加盖公章。

10.投标书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更改无效。

11.投标书正副本内容必须一致,若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招标文件解释权属磋商单位。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书构成

投标书构成包含且不限于以下部分:

(一)投标报价书

(二)西安交通大学学术交流中心电梯维修项目清单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代理人签字手迹证明

(五)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六)投标方案说明

(七)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相关人员信息表,并提供相关维修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证》(A和T类);

(八)项目实施质量保证措施与后期服务承诺及其它事项

五、报名时间、方式

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将资质文件合并成一个文档,以PDF格式发送至hqbz06@163.com(邮件名称以项目编号及公司名称命名)。

报名信息须包含: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企业类似业绩。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8日中午12时

若中途有意弃标,请在开标前提前两个工作日以邮件和电话告知并说明原因!已报名的投标人无法参加开标且没有通知采购人的,该投标人将进入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采购磋商黑名单,3年内禁止参与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采购活动。

六、资格审查部分

以下项为资格审查必备资质。响应文件中本必须附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少其中一项或某项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开标现场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质,另单独准备一份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内随身携带,以便现场验证。现场资质提供不全者视为无现场投标资格。

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标,无需提供此项资质);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级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提供开标前3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加盖公章)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王老师82657711;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137号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6#南楼211室。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上午9时

具体磋商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137号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6#南楼二层会议室

在此期间投标人报名电话请保持畅通,由于投标人无法联络导致未参与现场开标或因迟到取消参与评标资格者,请自行负责。

招标文件附件(模板)

1.投标报价书(投标文件首页)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委托代理人签字手迹证明

4.投标单位拟派驻本项目的相关人员信息表

5.西安交通大学学术交流中心电梯维修项目清单

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