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校本部班管理员: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管理规定》,为做好现代远程教育2025届(1月)毕业生毕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批次

本届毕业生毕业批次为202501。

二、毕业生范围

本届毕业生应为2003批次高中起点本科学生及入学年级为2018级-2022级延期毕业学生,已完成全部学习环节、成绩合格,最长修业年限高中起点本科未超过8年、高中起点专科和专科起点本科未超过6年。

三、毕业条件

(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者,应申请毕业。

1.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各科成绩达到60分(毕业论文<设计>达到及格,统考课程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者;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已完成个人信息、学籍信息确认,个人学历照片已上传者;

3.学生学习平台:已完成个人信息、学籍信息确认,个人毕业信息补充、入学照片已上传者;

4.学籍、学历图像信息比对为同一人者;

5.已缴清全部学费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申办毕业。

1.学制已满但未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者,不予注册学历。

2.学信网无本人毕业图像信息(学历照片)者,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属于学历信息不全,不予注册学历。

3.学信网毕业图像信息(学历照片)比对预警(比对未通过)者,属于学信网学历注册资格审核不合格,不予注册学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缓发放毕业证书及制作档案。

1.学费未缴清。

2.管理平台无入学照片。

3.毕业信息未完善或个人鉴定未填写。

4.未在学信网确认身份信息、学籍信息,或未在学习平台确认身份信息、学籍信息、补充毕业信息者。

四、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毕业工作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2025年1月中、下旬,毕业工作分阶段进行,各阶段均有衔接性,应按期完成。

教学点(各校外教学点、校本部班)应在毕业工作开展前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掌握政策、熟悉流程、严肃工作纪律。应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做到责任到人、流程规范、资料完整、过程可查。应由专人负责数据管理,保证数据安全、信息准确、按期报送。应由专人负责与学生的对接,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及时向学生公布本次毕业工作相关通知及附件、确保不遗漏一名学生,及时指导、督促学生按期完成毕业准备工作,及时受理和解决学生申诉。切实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落实到位,确保本届毕业生毕业工作有序推进和顺利完成。对于在毕业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一经查实,学院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教学点负责人的责任。各阶段工作日期及重点工作如下:

(一)毕业信息核对完善,11月15日-12月1日。

教学点应做好学生毕业信息自查核对的组织工作,检查、督促学生按期完成;做好学生复查申请的受理、审核、勘误申报工作。

1.毕业信息完善:

学生应在学习平台完善在校学习信息(在校学习经历、家庭成员信息、自我鉴定)。

2.毕业信息核对:

学生应按期完成学信网与学习平台个人图像信息、身份信息、学籍信息、成绩(单科、论文类、平均成绩)的自查核对,对自查核对有异议的项目申请复查。

(二)毕业资格审核,12月2日-12月10日

预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由学历教育中心学籍学位科负责完成。

(三)毕业资格复核,12月11日-12月23日

教学点及学生对毕业资格审核结论进行复核;学生对毕业资格审核结论有异议者,申请复查;教学点受理、审核、报送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结论勘误申请。

(四)学历注册与证书、档案领取,1月中、下旬。

教学点毕业资格复核结果备案、学历注册、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领取。

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达到毕业条件并顺利电子注册者,只能获得毕业证书,不授予学士学位。

五、毕业生档案转递申请

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要求,毕业生档案需移交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即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进行保管者,须由毕业学校统一进行转递,毕业生个人携带毕业档案移交不予受理。有上述需要的毕业生,应于毕业前按要求申请毕业档案转递。毕业档案转递及申请流程如下:

(一)毕业生自行选择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1.在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设立个人账户: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第十二条:毕业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设立个人账户。

2.向档案管理机构申请开具转档手续材料: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第二十条:根据毕业生的申请,拟接收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向毕业生所在毕业学校开具转档手续材料。

开具转档手续材料所需信息:

1.毕业学校全称: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毕业生类型:现代远程教育

3.毕业生档案包括:《毕业生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无新生入学登记表说明》

4.学院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街道翠华南路137号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学位科407室(邮编710061,电话029-82656594)

(二)申请转递

1.申请日期:2025年2月20日-3月15日。

2.申请受理:

方式一:毕业生应向所属教学点(校本部为班主任)申请毕业档案转递备案。

方式二:毕业生向学院学籍学位科申请毕业档案转递备案。

3.毕业生申请转递档案需提供材料及报送要求:

⑴申请转递档案应提供以下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转递档案。

①毕业生档案转递申请表(详见附件2);

②毕业生本人人证合一照(拍摄标准详见附件2)。

⑵报送要求:

学生应将《毕业生档案转递申请表》、人证合一照及已收到的本人毕业生档案邮寄至所属教学点学历工作负责人或学院学籍学位科。

教学点邮寄地址:请咨询所属教学点。

学院学籍学位科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街道翠华南路137号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学位科407室(邮编710061,电话029-82656594)

(三)转递档案

1.学院转递档案日期:收到学生转递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

2.转递方式:《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第二十条:毕业生档案转递应当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给据邮件方式进行。

六、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发放

1.发放流程: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同时发放,由教学点领取后转发给学生。

2.发放时间:1月下旬(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3.领取方式:西安市内教学点来校领取;西安市外教学点邮寄,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邮寄申请备案(发至xjtucjxjk@xjtu.edu.cn)。具体领取安排另行通知。

七、工作联系

(一)教学点工作联系

1.部门:学历教育中心学籍学位科

2.联系人:王老师

3.联系方式:学习中心交流QQ群或联系人QQ

为了快速、准确答复教学点工作咨询,教学点在咨询时,请提供学生学号、姓名等信息,并对相关问题进行简明扼要说明。

4.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街道翠华南路137号 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6号南楼407室(邮编:710061,电话:029-82656594)

(二)毕业工作监督

1.部门:学历教育中心学籍学位科

2.电话:029-82656594

附件:

1.毕业信息填写流程

2.西安交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档案转递申请表


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