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校本部班管理员: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及《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管理规定》,为切实做好现代远程教育2026届(7月)毕业生毕业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批次

本届毕业生毕业批次为202607。

二、毕业生范围

本届毕业生应为2109批次高中起点本科及延期毕业生(1803-2103批次高起本、2003-2203批次专科、专升本),已完成全部学习环节、成绩合格,最长修业年限高中起点本科未超过8年、高中起点专科及专科起点本科未超过6年。

三、毕业条件

(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者,应申请毕业。

1.在学校规定的学制期限内且未超过最高修业年限,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统考课程成绩合格、理论课程考核(考试、考查)各科成绩达到60分、实验或实习课程各科成绩达到合格、毕业论文(或设计)或毕业考核成绩达到及格、毕业实习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者;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已完成个人信息、学籍信息确认,个人学历照片已上传者;

3.学生学习平台:已完成个人信息、学籍信息确认,个人毕业信息补充、入学照片已上传者;

4.学籍、学历图像信息比对为同一人者;

5.已缴清全部学费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申办毕业。

1.学制已满但未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者,不予注册学历。

2.学信网无本人毕业图像信息(学历照片)者,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属于学历信息不全,不予注册学历。

3.学信网毕业图像信息(学历照片)比对预警(比对未通过)者,属于学信网学历注册资格审核不合格,不予注册学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缓发放毕业证书及制作档案。

1.学费未缴清。

2.管理平台无入学照片。

3.毕业信息未完善或个人鉴定未填写。

4.未在学信网确认身份信息、学籍信息,或未在学习平台确认身份信息、学籍信息、补充毕业信息者。

四、毕业资格确认

教学点及学生须进行毕业资格确认,即对毕业资格审核结论进行复核。凡未复核或复核发现错误未按期申请复查、勘误的,视为默认复核结果无误。学院将依据复核结果在学信网进行学历注册。

符合毕业条件、毕业论文需重修者,应在毕业资格审核结论公布前向教学考务科提出论文重修申请或在毕业资格复核阶段向学籍学位科申请勘误毕业资格审核结论为“不申报毕业”。凡未按期申请勘误,导致学信网完成学历注册、论文无法重修的,责任与后果由学生承担。

五、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毕业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相互衔接,须按期完成。

教学点(各校外教学点、校本部班)应在毕业工作开展前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掌握政策、熟悉流程、严肃工作纪律。应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做到责任到人、流程规范、资料完整、过程可查。应由专人负责数据管理,保证数据安全、信息准确、按期报送。应由专人负责与学生的对接,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及时向学生公布本次毕业工作相关通知及附件、确保不遗漏一名学生,及时指导、督促学生按期完成毕业准备工作,及时受理和解决学生申诉。切实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落实到位,确保本届毕业生毕业工作有序推进和顺利完成。对于在毕业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一经查实,学院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教学点负责人的责任。工作时间节点及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信息核对与完善,6月3日-6月18日。

教学点应做好学生毕业信息自查核对的组织工作,检查、督促学生按期完成;做好学生复查申请的受理、审核、勘误申报工作。

1.毕业信息核对:

学生应按期完成学信网与学习平台个人图像信息、身份信息、学籍信息、成绩(单科、论文类、平均成绩)的自查核对,补考成绩待公布后再行核对,对自查核对有异议的项目申请复查。

2.毕业信息完善:

在校学习成绩全部合格的学生,应在学习平台完善在校学习信息,包括在校学习经历、家庭成员信息、自我鉴定;成绩未全部合格者,待全部成绩合格后随下一批次毕业、并完善相关信息。 具体填写流程参考附件1《现代远程教育学生毕业信息填写流程》。

(二)毕业资格审核,619日-624

预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由学历教育中心学籍学位科负责完成。

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达到毕业条件并顺利电子注册者,只能获得毕业证书,不授予学士学位。

(三)毕业资格复核,625日-630

教学点及学生对毕业资格审核结论进行复核(即毕业资格确认);学生对毕业资格审核结论有异议者,申请复查;教学点受理、审核、报送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结论勘误申请。

1.学生申请毕业资格复查及教学点报送复查申请时间:2026年6月25日-6月30日。

2.教学点毕业资格复核结果备案时间:2026年6月30日-7月1日。

(四) 毕业证书与档案领取(7月中下旬)

领取方式分为两种:教学点统一领取后发放给学生,或由学院直接邮寄给学生本人。各教学点须自行确定一种领取方式,具体报备安排另行通知。

方案一:教学点统一领取后发放给学生

1. 人员管理:教学点负责人应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明确违规收费、侵害学生权益的违纪违法后果,严禁工作人员授意或参与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

2.费用说明:学院管理人员将明确告知学生,毕业证书制作与发放成本已纳入学费,教学点不得额外收取工本费、管理费、档案费等任何费用。教学点以任何理由要求缴费后方可领证的,学生可立即拨打学院监督电话举报。扣押毕业证书属违法行为。

3.材料交回要求:

(1) 教学点应将本届毕业批次未按期领取的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及《毕业证书及档案学生领取签字名册》(原件),于2026年11月5日前送交或邮寄至学籍学位科。提前完成发放工作的教学点可提前交回相关名册。

(2) 教学点应将以往毕业批次未按期领取的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及《毕业证书及档案学生领取签字名册》(原件),一并于2026年11月5日前送交或邮寄至学籍学位科。

方案二:教学点申请由学院邮寄给学生本人

教学点确认采用学院直接邮寄方式的,需组织学生填写详细的邮寄地址、联系电话、收件人信息,以及档案是否转递的申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毕业生档案转递申请

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要求,毕业生档案需移交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即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进行保管者,须由毕业学校统一进行转递,毕业生个人携带毕业档案移交不予受理。有上述需要的毕业生,应于毕业前按要求申请毕业档案转递。毕业档案转递及申请流程见附件2、《西安交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档案转递申请表》见附件3。

七、教学点毕业工作联系

学历教育中心学籍学位科 王老师

联系方式:教学点交流QQ群或联系人QQ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街道翠华南路137号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6号南楼407室(邮编:710061,电话:029-82656594)

为了快速、准确答复教学点工作咨询,教学点在咨询时,请提供学生学号、姓名等信息,并对相关问题进行简明扼要说明。

八、毕业工作监督

学历教育中心学籍学位科 沈老师

联系方式:029-82656594

附件:

1.现代远程教育学生毕业信息填写流程

2.毕业档案转递及申请流程

3.西安交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档案转递申请表


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