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
你校关于《西安交通大学关于申请在吉林省开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专业的函》收悉。经省教育考试院研究,由省自考委批准,现复函如下:
1. 同意西安交通大学为“网络与新媒体(专升本)050306T”专业的主考学校。
2.同意西安交通大学开考“护理学(专升本)101101”“会计学(专升本)120203K”“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升本)080601”“金融学(专升本)020301K”“国际经济与贸易(专升本)020401” “法学(专升本)030101K” 六个专业。
3.根据吉林省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可适时申请调整主考和开考专业。
4.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主考学校的主要职责是:在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领导;参与自学考试命题和评卷工作;参与制定和修改自学考试课程、教材大纲和实践环节考核大纲;负责相关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指导及答辩;在毕业证书上副署;负责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自考毕业生,进行学位授予等有关工作;完成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5.各项收费标准均按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附件: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与新媒体(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升本)等六个专业考试计划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2月2日